淄博市重点专科公示文件——脾胃病科、肾病科、妇科
淄博市卫生局
关于公布2013年淄博市临床重点专科
及中医药重点专科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局开展了淄博市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重点专科评审工作。经过医院自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申报资料公示、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评出了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和10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重点专科所在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本专业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关于做好全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3〕211号)和《关于开展淄博市“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3〕190号)有关要求,制定完善专科发展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配备,优化人员梯队,加强内涵建设,确保该专业的服务能力、技术水平、人才队伍、科研能力始终处于市级重点专科的相应水平,并积极创建省级重点专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和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要按照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加快建设进度,力争达到市级重点专科水平。
二、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重点专科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支援,通过开展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等措施,切实促进本地区专业水平的整体提高,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加强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重点专科的动态管理,定期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出现重大医疗质量或安全事故、专科建设水平停滞不前的,将视情况取消其资质,直至取消下一周期的申报资格。
四、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经费支持,相关医院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切实帮助学科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附件:
1、2013年淄博市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名单
2、2013年淄博市中医药重点专科及建设项目名单
淄博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1:2013年淄博市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名单(略)
附件2:
2013年淄博市中医药重点专科及
建设项目名单
专科
|
中医药重点专科
|
建设项目
|
肺病科
|
淄川区中医院
|
|
脾胃病科
|
淄博市中医医院
|
|
脑病科
|
|
桓台县中医院
|
心血管科
|
张店区中医院
|
淄川区中医院
|
血液病科
|
|
淄博延强医院
|
肾病科
|
淄博市中医医院
|
|
内分泌科
|
|
沂源县中医院
|
肝病科
|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
|
妇科
|
淄博市中医医院
|
|
肿瘤科
|
张店区中医院
|
|
骨伤科
|
淄博宝华中医医院
|
淄博市第一医院
临淄区中医院
高青县中医院
|
肛肠科
|
淄博市中心医院
|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针灸科
|
|
淄博市中心医院
博山区中医院
|
康复科
|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