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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重点专科公示文件——脾胃病科、肾病科、妇科

淄博市卫生局

关于公布2013年淄博市临床重点专科

及中医药重点专科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局开展了淄博市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重点专科评审工作。经过医院自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申报资料公示、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评出了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和10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重点专科所在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本专业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关于做好全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3〕211号)和《关于开展淄博市“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3〕190号)有关要求,制定完善专科发展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配备,优化人员梯队,加强内涵建设,确保该专业的服务能力、技术水平、人才队伍、科研能力始终处于市级重点专科的相应水平,并积极创建省级重点专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和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要按照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加快建设进度,力争达到市级重点专科水平。

二、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重点专科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支援,通过开展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等措施,切实促进本地区专业水平的整体提高,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加强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重点专科的动态管理,定期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出现重大医疗质量或安全事故、专科建设水平停滞不前的,将视情况取消其资质,直至取消下一周期的申报资格。

四、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经费支持,相关医院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切实帮助学科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附件:

1、2013年淄博市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名单

2、2013年淄博市中医药重点专科及建设项目名单

 

                                 淄博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1:2013年淄博市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名单(略)

附件2:

2013年淄博市中医药重点专科及

建设项目名单

 

专科

中医药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

肺病科

淄川区中医院

 

脾胃病科

淄博市中医医院

 

脑病科

 

桓台县中医院

心血管科

张店区中医院

淄川区中医院

血液病科

 

淄博延强医院

肾病科

淄博市中医医院

 

内分泌科

 

沂源县中医院

肝病科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妇科

淄博市中医医院

 

肿瘤科

张店区中医院

 

骨伤科

淄博宝华中医医院

淄博市第一医院

临淄区中医院

高青县中医院

肛肠科

淄博市中心医院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针灸科

 

淄博市中心医院

博山区中医院

康复科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